2023-05-04
日前,交通运输部公示拟授予“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”称号名单,张家口、临汾、乌海等28个城市通过验收,初步达到创建标准。
为深入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,持续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,根据《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“十三五”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交运函〔2021〕501号)等有关安排,经创建城市申请、省级审核、专家组验收,张家口、临汾、乌海、盘锦、通化、牡丹江、常州、扬州、宿州、阜阳、蚌埠、芜湖、上饶、枣庄、烟台、潍坊、威海、许昌、新乡、宜昌、娄底、佛山、凯里、玉溪、保山、宝鸡、喀什、伊宁等28个城市初步达到创建标准,拟授予“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”称号,现予以公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