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1-09
为深入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,持续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,根据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“十四五”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》 (交办运函〔2022〕682号) 等有关安排,经城市申报、省级审核推荐、专家综合评价等程序,拟确定30个城市作为“十四五”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。现将有关城市名单予以公示(附后),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6日至12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们反映。
传真:010-65292794,
电子信箱:bus@mot.gov.cn。
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
2023年1月6日
“十四五”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
(共30个,按行政序列排序)
河北省唐山市、沧州市、邢台市,
山西省阳泉市,
辽宁省锦州市,
吉林省白城市,
江苏省无锡市、徐州市、盐城市,
浙江省绍兴市、台州市、义乌市,
江西省九江市、宜春市,
山东省济宁市、日照市,
河南省鹤壁市、濮阳市、漯河市,
湖北省十堰市、荆州市、咸宁市,
湖南省岳阳市、永州市,
贵州省都匀市,
云南省丽江市,
甘肃省酒泉市,
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,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、库尔勒市。